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7〕5号 ★
关于举办推进执法监督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题培训班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央政法委有关会议精神和系列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法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执法监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开展,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将举办推进执法监督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专题培训班。欢迎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函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新形势下如何规范和加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 2.新时期政法委执法监督的基本原则、方式和重点内容 3.如何正确处理党的监督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关系 4.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三个配套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5.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与员额制改革、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制度、人财物省以下统管四项改革的关联性问题 6.涉法涉诉信访的界定,诉与访的区分,如何实行诉访分离 7.哪些案件可依法申报终结,终结程序及终结后如何退出 8.律师如何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9.违法、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处理与法律适用 10.媒体、网络舆情及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 11.违规上访行为性质鉴别、移交程序 12.信访当事人救济途径及方式,信访源头治理,心理疏导技巧 二、主讲专家 黄太云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原所长 甘 雯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高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三、参加对象 各地党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负责人,涉法涉诉信访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地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法制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时间及地点(共十五期) 第一期 2017年3月24日-30日 南 昌(报到日期:3月24日) 第二期 2017年4月14日-20日 成 都(报到日期:4月14日) 第三期 2017年5月12日-18日 昆 明(报到日期:5月12日) 第四期 2017年6月 9 日-15日 西 宁(报到日期:6月9日) 第五期 2017年6月23日-29日 青 岛(报到日期:6月23日) 第六期 2017年7月 7 日-13日 大 连(报到日期:7月7日) 第七期 2017年7月21日-27日 哈尔滨 (报到日期:7月21日) 第八期 2017年8月 4日-10日 呼伦贝尔(报到日期:8月4日) 第九期 2017年8月18日-24日 长 春(报到日期:8月18日) 第十期 2017年9月8日-14日 乌鲁木齐(报到日期:9月8日) 第十一期2017年 9月22日-28日 成 都 (报到日期:9月22日) 第十二期2017年10月20日-26日 贵 阳(报到日期:10月20日) 第十三期2017年11月 3 日- 9日 南 宁(报到日期:11月3日) 第十四期2017年11月24日-30日 厦 门(报到日期:11月24日) 第十五期2017年12月15日-21日 海 口(报到日期:12月15日) 五、相关费用 学习费:19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办法 1.请参加者提前将报名表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七天寄发报到通知,以便详细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 2.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3815509 传 真:010-83813033 联系人:曹建华 3.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6188780 联系人:王晓舟 七、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咨询、举报及投诉电话:010-66188780。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7年1月3日 |